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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酒类专卖管理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汇报
2009-11-06 11:41  文章来源: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做好酒类流通监督管理以及整个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使《食品安全法》贯彻到位,市酒管所针对全市实际提出落实措施并附诸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抓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

  主要是抓好了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对监管对象及广大群众的宣传,重点是在理解精神实质指导工作落实上下功夫。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这一法律,我所在深入学习领会《食品安全法》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及早动手,于4月28日精心组织,在市红旗广场举行了宣传《食品安全法》活动,制作了2块展板,现场发放了3000份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真假酒识别知识,接受群众咨询300人次,解答群众问题60余个。之后,专门成立四个《食品安全法》宣讲调研组,所领导亲自挂帅,分头行动,深入全市各酒类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消费者之中,通过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说法,不仅让涉酒企业明白了酒类安全的重要性,让群众了解了酒类安全知识,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而且使酒管干部受到了教育。宣讲中,先后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接待消费者咨询3000余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两件,群众非常满意。大家认识到:酒是一种特殊消费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对酒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有着重要影响。酒类企业一致表示,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进一步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随附单溯源制度,逐步提高备案登记率和随附单使用率。酒管干部责任心进一步增强,立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散装酒销售的管理;重点监控流通主渠道、城乡结合部地区,加大对分散于社区、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展“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规范酒类流通渠道,净化市场秩序。人民群众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全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我所制定了落实方案,明确目标、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强化检查指导,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成立了由程旭所长任组长的领导组,所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强化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有关内容。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监督酒类生产经营者加强诚信建设;要求酒类生产经营者作为酒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严格依法生产经营,确保酒品安全。与各"专卖店"、 "总经销店"和酒类批发大户签订了《酒类食品安全责任书》。三是强化督查指导。以《食品安全法》的施行为契机,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和诚信建设,科学有序地解决酒品安全突出问题。 《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照《食品安全法》精神,对所原有34项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精心疏理,对其中9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新出台了"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制"、"酒类流通随附单制"、"酒类经营购销台帐制"、 "酒类市场巡查登记制"、 "酒管执法监督制度”、“奖励激励制”等6项制度,确保了建章立制的完整性和严密性,为《食品安全法》的观测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以实际行动落实《食品安全法》

  为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法》,我们自加压力提出了"四化"、"四个新台阶"的年度管理曰标。"四化":一是要推动酒类监管法制化。完善酒类流通监督管理配套措施,依法建立健全酒类流通管理的制度体系。二是要实现酒类流通现代化。积极推进现代酒类流通体系建设,发展先进营销方式,培育设施先进、竞争力强的酒类流通企业,促进农村及散装白酒类流通经营方式转变。三是实行酒类管理信息化。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完善酒类市场运行监测检测,实现信息化全过程管理,加快酒类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四是促进酒类消费科学化。要积极提倡引导科学、安全、健康饮酒,努力促进全市酒类消费层次的提高。"四个新台阶"就是持证经营、随附单使用、酒品备案和案件查处均要迈上新的台阶:全市酒类经营商持证率达到100%、随附单使用率达到100%、酒类商品备案率达到100%,假冒伪劣案件查处结案率达到100%,市场酒类真品率达到99%以上的目标。通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基本上铲除了假冒伪劣酒品生存的土壤。随着我所推出的酒品溯源管理模式深入推进,从而使每一瓶酒从购到销都有记录,防止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为酒类管理的 的科学发展夯实了基础。
  
  四、落实《食品安全法》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抓好"放心酒示范店"工作。对全市放心酒示范店进行检查,督促引导他们当好样板,同时继续考察经营店情况,推进"放心酒示范店"的创建。今年以来,我们全面推进酒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进程,大力营造规范诚信、守法经营的市场氛围,树优惩劣,规范管理,为全市人民创造了安全放心的酒类消费环境。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倡导和引导消费者树立知"名"买"优"的科学消费理念,积极推荐能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能依法纳税,没有制售假冒伪劣酒品的行为和记录,安全措施完善,经营环境优雅,服务质量优秀,没有被投诉记录的企业,参与全省"酒类质量放心店"评选,最终10家企业脱颖而出,榜上有名。分别是:大同市新伟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佳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泰华世家商贸有限公司、大同市盛福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融升祥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老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老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凯鸽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宏安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城区华美超市。

  二是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力度。营造强力打假态势,抓好以啤酒和散装白酒为重点的市场检查。坚决打击假冒品牌、名牌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大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对全市所有挂有"汾酒专卖店"、"中华汾酒专卖店"的30户门店进行全面检查。责令未经授权的城区信义烟酒食品店、城区隆兴烟酒副食店、市众鑫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 8户商铺摘牌。对正式授权的12家汾酒专卖店进一步规范,维护名优品牌的权威性。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一手抓优秀企业的选塑,一手惩治不法经营者。先后开展了以啤酒和散装白酒为重点的市场专项行动。散装白酒整治中,对全市215个散白酒销售网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啤酒市场进行专项整顿,先后查处21个品牌的啤酒17余万瓶,全市酒类市场得到有效净化。1?8月份,共出动人员1797人次,检查网点1627个,立案调查8 3起,查处违法违规酒品252874瓶,案值107.8万元。将查获的17200多瓶假酒、1500公斤散酒、7万余个瓶盖、商标及外包装等标值80余万元的物品,在市财政实物库的监督下,采取环保方法,在云冈白酒厂统一销毁。与此同时,我们对打击不法经营和行为中,不辞辛苦、全力以赴。如一次接到群众举报,我们派员经3天的蹲守跟控,一举捣毁一个制售假酒窝点,案值近5万元。

  三是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认真抓好了执法人员的教育,组织学习法规提高素质,要求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对执纪情况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认真听取广大群众呼声和酒类经销户的意见,真心接受社会监督,树立酒类监管干部的良好形象。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帮助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排忧解难。目前,全所上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形成了酒管科学发展的共识:酒管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和《食品安全法》为指导;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必须把繁荣酒类市场作为发展目标;必须坚持市场监管与确保酒品安全并重作为发展思路。决心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落实《食品安全法》。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市酒类商品安全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新起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关注民生,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以实现企业自律守法诚信、群众意识显著提高、酒管事业壮大发展、监管环境稳定和谐为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认真组织《食品安全法》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实施活动,努力推动《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做好有关调研工作,收集汇总县区酒管部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执行情况反映,依法履行酒类市场和行业监管职责。

  2、进一步加强酒品安全整治工作。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继续通过开展酒品安全综合评价性抽检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突出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酒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酒品饮用安全。

  3、不断完善酒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继续加强酒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进一步增强群众的酒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酒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4、进一步加强酒品安全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设备投入,加快酒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酒品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进一步充实酒品安全基层执法力量,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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