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强力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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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3 15:48 文章来源:山西新闻网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资源型企业转产和省外资本来我省投资农产品加工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享受省级龙头企业的政策待遇。10月27日,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公布。根据意见,我省将启动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打造粮食、畜禽、乳品、果品、蔬菜、薯类、油、中药材等八大产业链,做大做强450家企业。
意见明确,我省要以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启动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即省、市、县各级分别培植50个、100个、30个龙头企业。根据我省的资源分布、市场前景和现有基础条件,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整体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要按照省、市、县三级总体规划、分层次推进、重点扶持的原则,做大做强450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到2013年,全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销售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达到800亿元以上,加工转化率达5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的产值比例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意见强调,要把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的着力点和主要抓手,推动龙头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凡资源型企业转产和省外资本来我省投资农产品加工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享受省级龙头企业的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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